依据吉安市采购办批准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吉安市城南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628-15610610JA023)进行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5年6月19日发布的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5)具有省级建设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资质”变更为“(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二、除上述公告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吉安市城南医院筹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