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县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工程烟气净化系统招标项目
变 更 公 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密云县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密云县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工程烟气净化系统招标项目(招标编号:GXTC-154500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已于2015年2月10日发出招标公告。现对合格投标人条件进行调整,修改后的合格投标人条件如下:
1)投标人应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在国内具有机械炉排式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系统(单炉垃圾处理量须≥500吨/日)的设计及供货业绩;(投标时必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及用户反馈证明)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应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由其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