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雁群垃圾填埋场4号填埋库区(飞灰)改造
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二次公告)
一、招标条件
徐州市城市管理局 建设的徐州市雁群垃圾填埋场4号填埋库区(飞灰)改造工程,所需资金由财政拨款,已落实。现对徐州市雁群垃圾填埋场4号填埋库区(飞灰)改造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设计的投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雁群垃圾填埋场。
2. 工程规模:工程投资约为3900万元,设计费约为130.85万元。
3. 招标范围: 本此招标的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飞灰填埋库区防渗改造工程、渗沥液收集与导排工程、填埋气收集移除工程;生活垃圾填埋库区的防渗升级工程、渗沥液收集与导排工程、填埋气移除及修复工程;中间分隔堤及道路工程;飞灰填埋库区渗沥液预处理工程;近远期库区填埋发展规划;地表水收集与导排工程;防飞网及配套设施设备等。中标后将该中标的治理方案调整深化,提供方案设计深化文件、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以及后续施工、验收等过程与设计相关的服务等 。
四、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 壹个标段。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且证书有效;
3.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具有飞灰填埋场设计业绩 ;
4. 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卫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 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8 .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完成“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备案;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 (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账户,到帐后投标人凭银行汇票及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铜山区行政审批中心北隔壁二楼)换取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加与本工程投标。
6.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贰万陆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收款人及账号:
收款人: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
开户账号:3203020221010090009997;
6.3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铜山区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6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且到铜山区建设局备案后三十日内,以电汇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七、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 6 月 24 日至2015年 6 月 29 日。
2. 本工程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人在 2015 年 6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 http://122.192.166.138/xzhynew )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15 年 7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前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14日09时30分。
八、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九、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1. 招标人 :江苏省徐州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孙科长 联系电话:0516-66690557
2.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A-624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