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XZB20150472
1. 招标条件
河南警察学院龙子湖新校区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社会【2010】165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警察学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银行贷款,其中自筹65%,银行贷款3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期道路及雨污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东路1号河南警察学校龙子湖新校区内。
2.2 项目规模:二期道路及雨污水总建筑面积约为3.6万㎡。
2.3 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二期道路及雨污水工程施工。
2.4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拟派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
3.4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保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之内必须全部到位,且同时不再担任其他工程任何职务的承诺函。
3.5 投标人须持有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以上资料需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如报名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5. 资格预审
如报名企业过多,招标人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企业才能参加投标。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警察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 地 址:郑州市西三环与电厂南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龙子湖东路1号 大学科技园东区4号楼D座七楼
联系人:
电话/传真:0371—86118298 电话/传真:0371-86688490 0371-86688491
2015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