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 、建设单位 : 平阳县山门镇人民政府
2 、工程名称:平阳县山门镇丁步头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3 、工程地点:山门镇丁步头村
4 、工程概况:工程总造价约 39 万元。(其中管材、塑料检查井、玻璃钢化粪池等为暂定价,具体以县统一采购价为准,不再进入下浮。)
5 、招标内容、范围: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系统。
6 、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为 60 日历天。
7 、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乙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市政、建筑专业)或环保专业工程师及以上。
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详见招标文件)。
9 、提交资料:
市政公用或房屋建筑资质提交: ①介绍信、投标报名表(一式五份),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复印件及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留档。②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留档。
环境污染治理资质提交:介绍信、投标报名表(一式五份),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中级职称)、施工业绩(水污染治理)、须提供复印件及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留档。
10 、报名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