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咸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咸财采计【2015】1370号计划函要求,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咸丰县唐崖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该单位“集镇环卫社会化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XFZFCG-2015-104
二、采购项目名称:集镇环卫社会化服务
三、项目内容:
咸丰县唐崖镇中心集镇和燕朝集镇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社会化服务。
四、采购单位:咸丰县唐崖镇人民政府
五、供应商资格
(一)资质要求:
1.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谈判供应商须提供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3.谈判供应商须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谈判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依法纳税相关资料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谈判供应商应在开标前递交4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各谈判供应商以转账的方式提交,必须从投标商基本户转入中心保证金专户,请各谈判供应商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并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账的情况,中心对保证金不直接收取现金,退还时银行手续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户名称:工行咸丰支行
账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5588 31817 0000 33233
截止时间:2015年7 月3日17:00止。
非基本户转账或在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达我中心保证金专户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七、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15年6月24日-6月30日17:00(上班时间)
领取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领取要求:本谈判文件需现场领取,领取文件时需向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5年7月6日15:00时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7月6日14:30-15:00时
3、谈判地点: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九、其他
采购单位联系人:廖庆群(电话15671513899)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宋学睿 陈磊
电话:0718-6681323
传真:0718-6681316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6月24日
解释:①两年依法纳税相关资料: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两年依法纳税证明复印件(证明的落款时间范围为2015年5月以后)或者两年完整的完税凭证复印件(2013年5月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