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简介
华新环境工程(珠海)有限公司是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招标项目:华新环境工程/(珠海)有限公司垃圾生态处理项目已由珠海市/武汉市发改委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华新环境工程/(珠海)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珠海项目:
建设单位:华新环境工程(珠海)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1000(吨/天)垃圾生态处理
建设地点: 珠海市西坑尾垃圾填埋场子内
南太子湖项目:
建设单位: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3000吨/天浓缩污泥预处理(含水率96%-98%)
建设地点: 武汉市 沌口区南太子 污水处理厂内
行业:市政工程
工程范围:品牌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含运输、税金)
标识标牌不设计,设计标准依据是招标方提供的文件“2014年华新水泥品牌标识指令与建议”。待中标公告发布后提供给中标方。
中标方与项目所属公司签订合同,根据各个项目需求安排工程,详细参数及数量见招标文件。
供货周期要求:10个工作日以内
三、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提供的资质必须真实有效,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销售资质(经营范围内容涵盖),并具备相关供货业绩。
3.3. 投标人应能开具合法有效的含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在投标时说明)。
3.4. 投标人上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网上招投标平台,根据公告下载并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电子档招标文件。
3.5.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最后截止日见网上公告,招标人开标日最终能下载的投标文件视为最终合法有效。
注:请投标单位投标前查看华新招标平台用户手册,按用户手册提示完成投标;所有上传附件不能大于10MB,如果投标资料超过10M,请投标单位将本次招标的关键资料(商务资料,设备技术性能的资料)通过电子投标, 其他如企业资质业绩等资料投递到企业邮箱daiwei@huaxincem.com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并完成投标事宜。(注册信息请慎重填写)
在此期间内,会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方会收到通知,届时可在华新招投标系统上下载标书,并进行一系列的投标工作。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7 月6日 18 时 00 分,届时会关闭网上投标系统。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方不予受理。
六、评标原则
实行“正面清单+最低价中标”的评标基本原则。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二路特1号国际企业中心5号楼
邮 编:430073
联 系 人:戴女士
电 话:(027)87806060-680980
电子邮件: daiwei@huaxincem.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