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站街镇镇域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及绿化带管护
对外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义市站街镇镇域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及绿化带管护,招标编号:LHFW2015-1669,招标人为巩义市站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巩义市站街镇;
2.2招标范围:巩义市站街镇域主次干道、市场、背街小巷、S237高速东站至新沟铁路桥段两侧和中环北路、中环东路、集沟新村道路、商贸城道路及排水渠等清扫、垃圾收集、转运等,清扫保洁面积约24万平方米;
2.3承包时间期限:1年;
2.4进场时间:合同签订之日;
2.5服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道路清扫保洁清运及绿化管护服务;
3.3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
3.4投标人自
3.5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
4.2报名须提供资料: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类似项目合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等。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逐页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招标人将对潜在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潜在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在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2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 巩义市站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站街镇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13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方女士 陈女士
电话:0371-64426069 电话:0371-60926170
传真:0371-67261777
电子信箱:longhuadl@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