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筑垃圾循环利用处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概况:目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项目数量较多,需要对现有建筑垃圾及时进行清理处置,便于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拟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入围两家建筑垃圾循环利用处置企业参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部分区域的建筑垃圾循环利用处置工作。
1.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筑垃圾循环利用处置项目
1.3采购编号:郑港财采竞谈2015-(007号)
1.4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部分区域内
1.5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为中国境内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2.2供应商从事本行业有3年以上经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2.3供应商拥有相应工作人员及设施;
2.4至少有1个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的成功案例(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7月1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到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2209室报名。报名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2209室。
注: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期间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被委托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相关案例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通过报名者,请于2015年7月2日至2015年7月4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到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2209室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发售方式:现场购买,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性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 购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航天路1号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198136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22楼
联系人:路女生
电话:0371-55176528
传真:0371-55176528
电子邮件:dhjsxmglgs@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