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管理所采购环卫专用设备项目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市政管理所采购环卫专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0851-1561GZ03CL98,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5年06月26日至2015年07月02日五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编号:0851-1561GZ03CL98。
- 采购项目名称:市政管理所采购环卫专用设备项目。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09999(其他专用设备)。
- 采购预算:68.0000万元。
-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内容数量交货期最高限价环保型压缩垃圾站1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人民币68万元自卸式密封垃圾车1辆备注: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2)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4) 监管部门: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 供应商资格:
7.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7.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7.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7.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2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7.3提供投标单位近3年来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如公司成立未满3年要提供成立至今)。7.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复印件;1.3《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 《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及《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点击下载 );1.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1.4.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4.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备注:1)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2)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点击打开 )”,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3) 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06月26日起至2015年07月1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7日(星期五)下午2:30。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17日(星期五)下午2:30。
-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廖小姐;李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人民政府 |
| 电话:020-8765 1688-823;143 | 电话:020-86851448 |
| 传真:020-8765 1698 | 传真:/ |
|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23楼 |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金梯大道26号 |
| 邮编:510075 | 邮编:510870 |
|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东环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 |
| 帐号:7787 0188 0000 44524(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