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江陵县环境监测站委托就江陵县环境监测站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一、采购内容:江陵县环境监测站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
二、招标文件编号:JLGKZB2015008三、采购预算金额:116万元
四、购买文件时间:2015年7月8日至7月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五、购买标书地点:江陵县政府采购中心(江陵县财政局办公楼二楼)
六、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7月17日上午9:00止。
七、响应供应商: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人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湖北省范围内有依法注册的分支机构和售后服务机构;投标人须是所供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所供应的设备须满足湖北省环境监测站《关于湖北省2015年县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指导性意见的通知》(鄂环站【2015】3号)中相关技术规格、参数要求。
3、投标方所投仪器需具备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或型式批准证书。其中PM2.5监测仪必须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比对测试;
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非常了解该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调试和运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投标人在湖北境内有类似项目成功案例经历;
5、在湖北省有稳定的、一定规模的运营维护团队。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招标时间:2015年7月17日上午9:00
十、招标地点:江陵县财政局办公楼四楼会议室(暂定)。
十一、招标结果于7月17日评标结束后公布。
十二、标书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明 联系电话:0716-4732311
江陵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