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南关区2015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一期已由长公联字【2015】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规模:本项目总面积约为100万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围护结构及防水工程施工监理。
2.3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2.4 计划工期: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
2.5 质量控制目标: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及省、市各级相关部门发布的“暖房子”工程相关文件中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监理过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要求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有三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总监代表1人,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执业证书。其他监理人员:房建专业至少配备20人,需持有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证书。以上项目组成人员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3.3 必须为本项目部准备专用交通工具(汽车)一台,有固定办公场所。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外埠监理企业参与此次投标需到吉林省、长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3.7 投标人可针对南关区一期、一期、三期工程所有标段同时报名,但在南关区一期、一期、三期工程中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在其他标段中不再参与评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6日至2015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长春市区内企业在网上自行报名;外埠企业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总监代表职称证、外埠监理企业入吉备案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A区建设监理管理窗口报名(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景阳大路399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楼)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弘迪
电 话:0431-81960229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399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楼
联系电话: 0431-89302155/89302188
联系人:杜仲秋、韩亚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