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TC15958HA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2015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已由长公联字【2015】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2015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设计。
2.2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及施工现场技术指导、配合服务。
2.3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
2.4建设规模:约43万平方米。
2.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6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施工结束。
2.7质量标准:达到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设计相关要求及省、市颁发的最新相关文件要求。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项目设计业绩一项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企业须在开标前办理完外地企业入吉备案手续。(详见吉建设[2013]4号文件)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6日至2015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景阳大路399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楼)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八楼开标室(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3万元/标段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孙晶
电话:0431-89692766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399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楼
联系电话: 0431-89302155/89302188
联系人:杜仲秋、韩亚男
2015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