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石化公司水气厂污水处理装置用生物解毒剂、生物促生剂项目已由大庆石化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大庆石化公司水气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大庆石化公司水气厂污水处理装置用生物解毒剂、生物促生剂各1吨,交货地点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卧里屯库。产品标准要求:产品执行国家标准时,提供相关国家标准复印件;产品执行企业标准时,需提供经地方政府部门备案的有效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首先应执行国家标准,对于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项目,其分析方法要具有可操作性,计算公式符合逻辑,且不能指定具体品牌的分析仪器;生产厂企业标准中的检测方法要执行技术要求约定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包含非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检测项目,入厂检测以《大庆石化公司污水处理装置用生物解毒剂、生物促生剂技术要求》为准。
其他详见《大庆石化公司水气厂污水处理装置用生物解毒剂、生物促生剂技术要求》和招标编号为DQSH-WZ-GKZB2015-06-005的招标文件。
1、供货商为生产企业时,要求提供资质如下:
(1)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的项目要包含所供物资或物资类别;(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银行开户许可证;(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由于生物解毒剂、生物促生剂年用量各1吨,需生产企业的年生产能力不少于3吨;(7)安全生产许可证。
2、代理商资质要求:
(1)所代理的生产企业出具的委托代理证明;(2)营业执照;(3)税务登记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银行开户许可证;(6)所代理的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具体按照第1条约定执行。
3、投标人供货的产品使用业绩要在国内同行业污水处理装置成功使用2年以上,须提供用户清单、联系方式及用户评价报告(盖章)、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
4、申请投标的产品在近两年内(包括为我公司和其他公司供货)未出现过质量问题或不按时供货现象(提供承诺,视为无问题,有投诉,再行处理)。
5、申请投标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关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15年6月26~7月1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213室(或通过电子邮件)持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投标申请人公司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标书费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司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16日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贰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电汇,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5年7月16日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招 标 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大庆市龙凤区兴化村环北路
邮 编:163714
联 系 人:王丽华
电 话:0459-6707463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
邮 编:163714
联 系 人:王军
电 话:0459-6919865
传 真:0459-6919865
电子邮件:wangj5@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石化支行
账 号:26902000064940000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