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株洲县南洲新区污水处理 厂及配套管网 工程已由 经 株洲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授权株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下 称“ 县住建局 ” ) 为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 南省招标有限 责任 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PPP项目法人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株洲县南洲新区污水处理 厂 及配套 管网 工程PPP 项目 。
2.2 建设地点: 株洲县 南洲新区。
2.3 建设规模: 新 建 规 模 4 万吨 /天 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 工 程 建设 规模2 万吨 /天污 水处理厂及配套管 网 工程, 二 期 工程扩建至 规模 4 万吨 /天 的 污 水处理厂。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 PPP 方式进行运作。 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中标人 须在1 个月内与招标人草签特许经营合同并 在株洲 县 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项目法人 ” ) 并以现金方式注入2500 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 。项目 法人 成立后,招标人与项目法人签署 正式 《特许经营 合同 》,授予项目 法人 独家的特许经营权 的方式 投资 、 建设、运营 和 维护株洲县南洲新区污水处理 厂, 并获得 污 水处理 服务 费 。特 许经营期 满后 ,项 目 法人将株洲县南洲新区污水处理 厂 完好移 交 给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机构 ; 配 套管网 工程采 用投资、 建设 、 移 交 方式实施。
2.5 特许经营期:建设期 1年 ,运营期2 8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招标文件购买人,且须为独立法人 实 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2 投标人 在过去3 年中 (以投标截止时间前 36个月内为有效 ) 须至少有一个类似项目经验。类似项目经验指: 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 承担过的污水处理厂 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投资、建设、运营的项目经验或PPP 投资、建设项目经验 ( 提 供中标通知书 或 合同原件)。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201 4年度净资产不少于 4 千万元人民币,且 2014 年度总资产不少于 8 千万元人民币(须 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 4在过去 3 年内, 投标人 没有任何直接由于其过错,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 。
3.5投标人不存在停业、依法解散、依法破产等情形,资产不存在被有权机关查封、冻结或其他强制措施的状态,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诉讼、仲裁或处罚等情形。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分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人民 币捌拾万元 (¥ 8 0 0,000.00 )
② 递交方式 : 以 上款项必须从投标人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 交 纳至以下账户。 招标 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 现 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无效。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 重 点工程资金
开户银行: 农业 银行株洲县箭台分理处
账 号: 18-115801040003611-5
③截止时间: 请 将投标保证金于 2015年 7 月 22 日 17: 00 时 前转入以上指定账户, 以 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 予 以查验。
④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注: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 即 “ 南洲新区PPP 项目 投 标保证金 ” )。 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未注明项目名称,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及 澄清答疑 发 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 5 年 6 月 26 日~201 5 年 6 月 30 日 上 午 8: 30 -12 :00 ; 下午 14: 30-17 : 30 (北 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到 长 沙市东风路123 号 503 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注:报名时投标人需派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受托书)原件 或彩色影印件 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 投标人单位 营业执照副本 的彩色影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 复印件 参加报名 。
上述资料应留存 彩色影印件件或 加盖 投标人单位 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人一律不予接受其提出的投标 。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 / 套 , 售后不退 。
6. 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 发布 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 201 5 年 7 月 3 日(含)17:00 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发送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过期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 对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 将 于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 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www.bidding.hunan.gov.cn 网 站上发布 , 投标人自 行 查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 5 年 7 月 23 日09 : 00 时整,地点为 湖 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长 沙市 雨 花区万家丽路二段29 号湖南省价格信息市场)。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行政监督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湖 南省招标有限 责任 公司
地 址: 长 沙市东风 路 123号
联系人: 陈 先生 李 女士
电话(传真): 0731-84530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