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监测设备及实验室信息化建设系统”的更改通知
( 文号: PZSG150110 通-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我司“环境监测设备及实验室信息化建设系统”项目(采购编号:PZSG150110)的招标公告中的部份内容作如下更改通知:
1、 删除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的资格标准的第2小点:“ 投标人应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有约束力。
莆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二O 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回 执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贵公司 2015 年6 月26 日 发来的《关于“ 环境监测设备及实验室信息化建设系统”项目招件文件的更改通知(文号:PZSG150110通-01)》已收悉,我方 完全清楚其中的内容,特此回执!
供应商全称: (盖公章)
二O一五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