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环卫处(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市崇川区环卫处高压清洗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环卫处高压清洗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CCG201566(ZB36)
三、项目需求:详见第三章
四、项目预算:270万元(6台)
五、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物并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高压清洗车制造企业或厂家授权销售该类专用车辆的供应商;
2、厂家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
3、所投车辆必须是《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并通过国家3C认证,且《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证明材料的有效期在报名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车辆的生产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车辆须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认证(“3C”认证);
特别提醒:请各供应商携带所有资格材料原件供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因携带原件不全,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六、资格后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介绍信。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5、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非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6、车辆的生产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车辆通过国家3C强制认证证书。
8、 《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证明材料
9、企业、相关车辆介绍材料。
10、所投车辆不是自己生产的,则代理商必须具有车辆制造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特别提醒:请各供应商携带所有资格材料原件供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因携带原件不全,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七、评委组将对各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投标。资格后审及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投标开始时间:2015年7月 21 日上午 9时整。
八、投标地点:南通市青年东路94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14会议室(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投标保证金:
1、本次项目竞谈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2、投标人交纳的保证金仅限汇票、本票的形式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南通汇丰支行
银行账号:50030188000003292
请在备注里注明:南通市崇川区环卫处高压清洗车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按规定时间、数额、规定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九、招标人:南通市崇川区环卫处
地 址: 南通崇川区濠东路200号
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电话:13813724338
传 真:81006008 邮 箱:
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跃龙南路28号跃龙楼4楼
联系人:王晓卫 联系电话:0513-85505339
传 真:0513-85505339 邮 箱: ntcjzb@126.com
2015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