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隆施招〔 2015 〕8号
一、建设单位: 隆宫乡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称: 隆宫乡林源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
三、工程地点: 隆宫乡林源村
四、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庆元县隆宫乡林源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此次范围为污水处理管道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DN225,支管用DN160,出户管DN110UPVC管。
五、工程造价: 529588 元 (以实际工程量进行核算) ,下浮率5%—10%
六、工程款结算方式: 工程量按实调整,工程峻工验收并经审计部门通过后结算。以确定的中标数额留5 %为质量保证金外,其余部分一次性结清, 工程竣工验收前不付预付款。七、招标内容及范围: 详见设计图纸
八、质量要求: 合格。
九 、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十、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1 、具备市政公用(或房屋建筑、水利水电、沼气、环保)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以及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2、报名时需提交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核后退还);同时提供资质的相关材料一份,以上资料 均需提供一套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十一、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十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5 年6月26日至7月1日9时止。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隆宫乡。如有疑问请于报名前致电询问。
十三、相关款项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报名资料费叁百元,以上二笔款项于报名时一同上缴。(报名资料费一律不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工程履约金)。
十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5年7月1日9时30分,地点:隆宫乡政府。届时请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不按规定参加会议或超过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的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五、联系人: 潘增辉 电话:691203 谢文强 电话:13860002202
庆元县隆宫乡人民政府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宫乡分中心
2015 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