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株洲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株洲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已由株发改发【2015】4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株洲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5年株洲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
2.2投资规模:约420万元左右(实际金额以采购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株洲县管材采购工程,招标金额约人民币420万元,实际金额和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清单(以财政审核为准)。交货时间为供货方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交货通知后五天(日历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为依据),且具有PE给水管材、管件的生产能力;
3.2必须是纳入水利部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联合近期发布的《全国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推荐目录内PE产品的入选的单位(原件备查);
3.3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备查);
3.4所投PE给水管材、管件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原件备查);
3.5所投PE给水管材、管件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3.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以税务登记证原件为依据);
3.7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原件和投标人统一办理近6个月社保部门提供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为依据);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本次招标只介绍生产厂家投标报名,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15年6 月26日至2015年 6月 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信息年报入选证书、卫生许可批件、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类似成功经验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三套并加盖公章在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耀华大厦B座13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招 标 人:株洲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 系 电 话:13973344256
招标 代理 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 系 电 话:0731-22272261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耀华大厦B座13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