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MVR  防腐    ups  过滤器  风机  生态监测  锅炉  布袋   

庆元县污水处理二期项目污水主干管道建设工程第一标段(阁门岭至会溪段)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浙江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5-02-12 09:42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liangww    未注册
  • 地区浙江

 注意:发布人未在本站注册,建议优先选择VIP会员
详细说明
工程名称: 庆元县污水处理二期项目污水主干管道建设工程第一标段(阁门岭至会溪段)施工



招标序号: 庆建招 [2015]2 号



招标单位: 庆元县供排水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 年 2 月 10 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郑华珍 2273006



中标候选人:丽水巾子峰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派项目经理: 蔡惠明 证书号码: 浙 233101049496



预中标价:大写: 肆佰肆拾捌万肆仟捌佰玖拾贰 元整 ( ¥: 4484892.00 元 )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 300 日历天






公示时间: 2015 年 2 月 11 日至 2015 年 2 月 13 日(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 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内(遇节假日推至节假日后第一天)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 11 号)和《 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投诉处理规定 》(丽招管办 [2014]14 号)等有关规定, 以书面形式向(备案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0578-6111766 。
 
更多>同类招标项目
网站首页  |  版权声明  |  中节能周边  |  中节能样板间  |  中节能相册户型  |  联系方式  |  中节能相册  |  中节能动态  |  中节能科技园价值体系  |  中节能科技园介绍  |  2019第二十届中国环博会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14016788号-9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