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寻乌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寻乌县南桥镇南龙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垃圾运输车、垃圾箱项目进行了询价,因法定原因该项目废标,现就其进行询价,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 GZJD2015-XW-X039-1
(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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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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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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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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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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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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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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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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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运输车 (国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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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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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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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阶段:国Ⅳ
冷暖风空调系统
整车外型尺寸(长×宽×高)(mm):4260×1750×2135(允许正负偏差50MM)
总质量(kg):3495(允许正负偏差50KG)
排量(ml)/功率(kw):1809/45
整车整备质量(kg):1865(允许正负偏差50KG)
轴距(mm):2850
轮胎数: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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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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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箱(国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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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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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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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采用Q235优质碳钢、永不生锈,美观高档
箱体材料:箱体两侧面板1.8mm,底板3.0mm,顶板3.0mm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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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询价通知书的购买时间: 2015 年6月26日至2015年7月2日 (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在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通知书工本费¥1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保证金: 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须在开启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六)响应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 : 2015 年7月3日下午15:00整 (北 京时间),开启地点: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城北加油站对面), 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询价会。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三个月内付合同金额的50%,满一年如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不计利息。
(八)联系方法:
采购人:寻乌县南桥镇南龙村民委员会
地址:寻乌县南桥镇南龙村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13576788729
代理机构: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寻乌县城北加油站对面
电 话:0797-2851493
传 真:0797-2851493
邮 箱:gzjdxw@126.com
联 系 人:周标 15879787581
邮 编:342200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赣州市分行长征大道支行
账 号:199210906534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