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城乡生活 本招标项目临武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和水泡窝简易垃圾场改造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经 临武县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 。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要求,临武县人民政府 决定采用Public-Private-Partnership项目管理模式(以下简称PPP模式),引进有实力的投资合作人联合进行主要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目前 该 项目已经具备PPP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临武县城 镇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投资合作人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资合作人报名并参加资格预审。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1.1 项目名称:临武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和水泡窝简易垃圾场改造整治工程建设项目PPP模式合作人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
1.2 招标编号: GDCZ-C G 2015-0 68
1. 3 项目地点: 临武县
1. 4 项目管理模式:PPP模式和特许经营方式;
1. 5 项目规模: 项目初步概算4076 万元 ,其中: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工程3076万元(一期1886万元,二期1190万元);水泡窝简易垃圾场改造整治工程1000万元。
1. 6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临武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和水泡窝简易垃圾场改造整治工程建设项目PPP模式合作人招标,由中标人与招标人签署《临武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和水泡窝简易垃圾场改造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 双方组建项目公司,再 由项目公司负责出资 及项目 勘 察 、设计、建设及特许经营期内项目的运营和维护 。 特许经营期限满时合作 人 需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 移交招标人的设施、设备不影响其功能或使用(具体内容详见特许经营权框架合同)。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 :临武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和水泡窝简易垃圾场改造整治工程建设。
2.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4. 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 2 信誉要求:在最近二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4.3 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营运资质证书 (生活垃圾处理临时及以上资质) ;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要求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 请申请人于 2015年 6月29 日起至 2015年7月3 日 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 ( 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到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郴州分公司 ( 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1109室 )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有: 现场考察确认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日前;
(2)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
5.3 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并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
6.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6.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其它要求:
7.1在签订正式合同前向招标人帐号汇入人民币 200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供应商认为资格预审公告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5年 7 月 9 日 17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电话:073 5 - 2333567 ,联系人: 李沛炎、唐凤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武县城 镇管理局
联系人: 周向平、周作维
电 话: 0735-6328317 13975544892 1387352628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郴州分公司 地址: 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1109室
联系人: 李沛炎、唐凤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