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沈阳市于洪区公用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沈阳市马三家污水处理和排水设施一体化运营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招标"国内公开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市马三家污水处理和排水设施一体化运营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招标
2、项目编号:WW2015164/(2015)164号
3、采购人:沈阳市于洪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4、服务地点:沈阳市于洪区
5、采购内容:择优选择沈阳市马三家污水处理和排水设施一体化运营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中标后负责沈阳市马三家污水处理和排水设施一体运营PPP项目全过程的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8、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生之日起至项目转让完成(具体时间合同约定)。
9、投标保证金:1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至少具有一项投资咨询、工程咨询等领域咨询服务业绩;
3)具有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三、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
2、计划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3、地点: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4、供应商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资咨询、工程咨询等领域咨询服务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注:以上材料均须清晰、有效且加盖出具单位公章,提供材料不退。
四、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7月20日13:30(北京时间);
(2)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沈阳市于洪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张茜莹
电话:024-2532030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邮编:110014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年大街支行
账 号:71150154700000136
联系人:左晓婷 张汪洋
电 话:024-31301799
传 真:024-82903299
E-mail: ghzbzh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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