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古城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及污水、垃圾处理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阜城县古城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及污水、垃圾处理建设项目已由阜城县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局以衡发改社会审批【2013】036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核准编号:衡发改招标核字【2013】066号,项目业主为阜城县古城镇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阜城县古城镇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阜城县古城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及污水、垃圾处理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阜城县古城镇卫生院院内
2.3建设规模:拟新建砖混结构业务用房,建筑面积700平方米,污水处理30平方米,垃圾处理30平方米,改造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60平方米。
2.4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资金、地方配套 。
2.5工期:120 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3.4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4.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3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 (报名时自带报名表)
4.2、报名地点:阜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383183507
4.4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身份证(委托人到场的持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及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B类)、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档案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外埠企业须持进衡备案证(衡水建管处办理)、投标信用手册。
注:以上证件均指原件,并递交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纸张)2份留存。
5、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阜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阜城县古城镇卫生院
联系人:王院长
招标代理: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383183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