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国电(安顺、都匀、南宁、永福、织金)发电有限公司脱硝还原剂液氨招标(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GDCX-NFZB15-001
分 包 号: GDCX-NFZB15-001-(01-05)
日 期:2015年6月28日
1.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亦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方物资配送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最终用户提供通用材料。
表1-1 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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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材料)名称 |
专业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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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硝还原剂液氨 |
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制造企业法人。制造企业法人的注册资本金须在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上一年末的总资产须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上一年营业额须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唯一指定的代理商投标的,其注册资金须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上一年度末的总资产须超过1000万人民币、上一年度营业额须大于2000万人民币,并能出示合同证明己经成功代理该制造厂两个相同或相近投标产品的业绩。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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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须出示由国家有效当局签发的国家强制性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国家认可的试验单位签署的检验报告。投标时应提供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在评委会限定的時段内,提供原件供评委会核查,不能提供原件或逾期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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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每批出厂的液氨都应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 、产品等级、批号或槽车号、生产日期、产品净重或件数、本标准编号。同时还须符合本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款中规定。 |
2.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国电(安顺、都匀、南宁、永福、织金)发电有限公司脱硝还原剂液氨,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3.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4.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5年6月29日-7月3日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
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该与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方物资配送中心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7号碧海湾D栋26楼,邮编:510623,邮箱:gdnpliu@163.com,联系电话:020-38291682,传真:020-38291281。
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人,
购买招标文件的账户:
开户名称: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方物资配送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账 号:44001420314053002429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账号:
开户名: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方物资配送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账 号:44001420314053002429
2)潜在投标人汇款后直接联系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方物资配送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有关信息。打印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单(向招标人索取)和电汇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传真至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方物资配送中心(020-38291281),等待审核。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1、购买招标文件的必须是投标人。2、提交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完全正确的,必须是投标人的。此账户信息将作为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3、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如以上信息提交不正确,将会对整个评标过程产生不良影响。
3)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审核并通过,允许发送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潜在投标人凭回执单及汇款底单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经准许后直接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投标人回执单邮箱【如果开标前2个工作日未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所留电话)联系,视为已经完成购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方物资配送中心招标文件销售处
电 话:020-38291682
传真号:020-38291281
联系人:
7.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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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最终用户 (指项目单位) |
数 量 (吨) |
交货 日期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分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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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液氨 |
国电安顺发电有限公司 |
见技术规范 |
见技术规范书 |
3000 |
10 |
GDCX-NFZ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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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液氨 |
国电都匀发电有限公司 |
见技术规范 |
见技术规范书 |
GDCX-NFZ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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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液氨 |
国电南宁发电有限公司 |
见技术规范 |
见技术规范书 |
GDCX-NFZ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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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液氨 |
国电永福发电有限公司 |
见技术规范 |
见技术规范书 |
GDCX-NFZ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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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液氨 |
国电织金发电有限公司 |
见技术规范 |
见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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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CX-NFZB15-001-05 |
8.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1日,北京时间10:0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送达地点待定。
10.开标时间和地点: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开标时间为2015年7月21日北京时间10:00整,地点待定。
11.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注意以下须知:
①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请与本章第6条联系人联系。
②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投标人将澄清加盖公章后传真到020-38291281,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方物资配送中心将对按规定提交的澄清问题的合理部分进行统一回复,同时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给每一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疑问。
12.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方物资配送中心提供本巻第二章第
13.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招 标 人: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方物资配送中心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4000184000-1-8107
邮 箱:crz1068@126.com
联 系 人:王朋(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请与本章第6条联系人联系)
最终用户:
(1)国电安顺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太平村
(2)国电都匀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福泉市马场坪办事处向家桥村(福泉电厂)
(3)国电南宁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横县良圻(南宁电厂)
(4)国电永福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永福县苏桥镇
(5)国电织金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织金县八步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