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格预审公告
|
|||||||||||||||||
|
项目名称
|
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设施工程
|
项目编号
|
TZ13071705
|
||||||||||||||
|
招标人名称
|
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
代理机构名称
|
泰州市方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
项目规模
|
本工程建筑面积:19338.96平米,总用地面积55260.47平米,主要分为炉渣处理区、固化飞灰处理区、污水处理区和管理区四大功能分区。其中综合楼为框架四层、炉渣综合处理车间为框排架内含三层夹层、污水处理综合车间为框架一层。
|
||||||||||||||||
|
建设地点
|
泰州市红旗良种场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5年6月29日 18: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5年7月6日 18:00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
|
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机械设备制造生产厂商;2、投标人必须具有单项同类设备购销业绩(同类设备指由投标人完成的且投产运营一年以上的18型全自动型垃圾处理砌块成型系统生产线,且要求为全自动生产线,自动化程度高,操作人员不超过4人,产能每小时不低于1.8万块(折标砖));3、本工程仅接受生产厂家报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5、付款方式:设备到场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付合同价款的70%,余款在设备到场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的365天内付清,第二次付款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以设备到场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之日为起算日计算利息,随第二次付款时一同支付给承包人。每次付款前中标人须开具正式发票。第二次付款,招标人可提前支付,如招标人提前支付设备款,利息作相应扣减。
|
||||||||||||||||
|
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6月29日至 2015年7月6日, 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海陵南路306号)430室方正代理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6月29日至 2015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海陵南路306号)430室方正代理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
||||||||||||||||
|
附件
|
|||||||||||||||||
|
|||||||||||||||||
|
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
|
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
招标代理机构
|
泰州市方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址
|
|
地址
|
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30室
|
||||||||||||||
|
电话
|
13515153868
|
电话
|
0523-86050105、18252602612
|
||||||||||||||
|
传真
|
|
传真
|
|
||||||||||||||
|
联系人
|
卞长城
|
联系人
|
许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