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鄱阳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鄱阳县金阳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鄱阳县城市管理局 委托,就其 固定钢木垃圾桶 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固定钢木垃圾桶 项目
二、项目编号: PYXJYG-2015-013#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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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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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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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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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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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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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钢木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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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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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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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预算 :10.3 万元
六、投标公司应具备资格条件: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含垃圾桶或环卫设置)、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 、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须提供资料:
1、携带U盘;
2、以上第六项标“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按招标文件规格。(原件验后返还)
3 .凡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就此次询价采购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采购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询价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详细了解)
七、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地址:鄱阳县白天鹅小区C1幢2单元304室
出售时间:201 5 年6月 29 日至201 5 年 7 月 1日8:30—11:00,14:30—17:00(工作日)
标书售价:2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出售方式:上门购买。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 5 年 7 月 6 日上午:14:30
接收截止时间:201 5 年 7 月6日上午:15 : 00
接收地点:鄱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小余 电话:18379913511
九、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 5 年 7 月 6 日上午15:00
开标地点:鄱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十、投标保证金:壹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形式在 201 5 年 7 月 5 日北京时下午4:00前达到我公司指定的账户。(请在备注栏处详细投明投标单位及项目名称、编号、品目)
开戸单位:鄱阳县金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戸 行:中国工商银行鄱阳县支行
帐 号:1512218009000214691
未中标者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者保证金全额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小余 联系电话:18379913511
采购单位联系人:宁先生 联系电话:0793-6285339
采购办监督电话:0793-6219179
鄱阳县金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 5 年 6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