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乙烯垃圾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年6月29日
沭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对聚乙烯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沭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2) 工程规模:约12万元
(3) 工 期:10日历天
(4) 质量要求:合 格
(5)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万元,高于招标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二、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聚乙烯垃圾桶采购项目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投标人须是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的法人;
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允许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实施;
4 、提供的货物质量保证、性能可靠、技术合格。
说明:
本次公开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招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单位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单位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网上报名(采取非会员报名)。报名同时在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清单。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6月29日——2015年7月3日17时前。
地点:登陆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syztb.com.cn )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同时在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文件售价:叁佰元整/份,开标现场现金缴纳,售后一概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15年7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 室。
七、投标保证金:
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2400元),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在开标前,提供经财务室确认过的保证金缴纳收据),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
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无故(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未提交书面申请的)不参加开标会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
附:①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32001777240059222666
②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
账 号:7066702001120185001180
汇款行号:320308300018
联系电话:
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0527-83691856
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0527-83100015
八、评标、定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且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且有效投标的技术方案合理可行,且在招标人的期望值范围内,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继续评标并从有效投标中推荐中标候选人。
九、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沭阳县台州路2号,沭阳县交通局大楼一楼至三楼
联系人:刘学 0527-89985026
十、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沭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沈继标 联系电话: 1515111832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中玲 联系电话:13773927091
地址:沭阳县浙江商城A1栋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