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 新塘镇民营工业园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1.1.2 工程位置:增城区新塘镇民营工业园内 。
1.1.3 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 增发改投[2015]170号。
1.1.6 资金来源:新塘镇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项目实施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现状D300—D500污水管1150米,新建D500— D800污水管3163米,其中支护开挖段1881米,顶管段1282米,配套实施顶管工作井、接收井、路面及绿化修复等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187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767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 。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 、 2 资质或以上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测量、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水排水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资格。
1.2.6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 2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
1.4.3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综合单价最高不得超过150元/m(一般)、230元/m(桥梁或水上)进行计算。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综合单价不变。
1.4.4 工程测量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 20 %。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5 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物探综合单价限价:3500元/km)。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综合单价不变。
1.4.6 1.4.3-1.4.5三项费用限额合计: 17.4960 万元。投标人在附录7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1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20-82778588
地址: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38号
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提交由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请登录增城区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增城区增江街教育路10号,办公电话:32855763、32853387)。
1.6.7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1.7.2邮政编码、地址: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38号
1.7.3 联系人: 何先生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2778588
1.7.5 传真号码: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075/广州市水荫路52号9号楼12楼
1.8.3联系人:王工
1.8.4电话(手机)号码:020-32149918
1.8.5传真号码:
1.8.6电子邮箱: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1300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1.9.3 电话(手机)号码:
1.9.4 传真号码: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1.10.2邮政编码、地址:511300 增城区园圃路4号
1.10.3电话(手机)号码:020-82639502
1.10.4传真号码:
1.10.5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