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皖H6150086 号
发布日期:2015年6月29 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怀宁县洪铺镇环卫清扫保洁作业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怀宁县财政局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人:怀宁县洪铺镇人民政府
5、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
1、项目实施地点:怀宁县洪铺镇
2、项目控制价: 260 万元人民币 。
3、服务期限:一年
4、招标范围:镇区和农村范围内道路、街巷、公园、公共厕所等进行清扫保洁及垃圾转运,清扫保洁总面积约为828000㎡。
5、服务内容:对招标范围内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道路两侧视线范围内的垃圾捡拾和清除以及杂草、杂物的清除;雨天道路积水清理,雪天道路积雪清理及路面污染的保洁工作;负责将上述范围内清扫保洁的垃圾清运至垃圾中转站;负责垃圾中转站的管理,并将垃圾中转站的垃圾运至安庆市山口垃圾发电厂倾倒。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服务的经营范围,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取得城市市容管理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
集服务许可证》;
4、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6月1日至今已完成验收的)在镇(乡)级及以上城镇从事过类似道路保洁项目且业绩范围至少有道路清扫、保洁、垃圾中转清运等服务内容(小区、办公场所、公园及物业环卫保洁项目不作为类似业绩),单个项目年承包金额达100万元的业绩不少于一例。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12年6月1日至今)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时间、地点及报名资料
1、集中报名时间: 2015 年7月6 日,上午 8:0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2、报名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3、报名地点: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院内,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24号)。
4、联系人: 檀志伟 联系电话:0556-5150606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 2015 年7月7日至 2015 年 7月13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除外)。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7、报名资料:(1)投标申请人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2)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经营许可证书;(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6月1日至今已完成验收的)在镇(乡)级及以上城镇从事过类似道路保洁项目, 单个项目年承包金额达100万元的业绩不少于一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提供近三年(2012年6月1日至今)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承诺(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注:①、上述资料一式一份,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无不良行为承诺原件装订,其他资料复印件装订原件核验,所有报名资料须设置目录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或文件夹式),密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所有复印件应有单位签章,封面应注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地点。
②、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怀宁县洪铺镇人民政府
地 址:怀宁县洪铺镇
联系人:张炜
联系电话:1396692825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纬五路(宏博商务酒店3#楼)
联系人:谢 伟
电 话:0556-4612601 13955602451
七、备注
1、本工程严禁转借他人资质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