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嫩江镇既有建筑立面节能改造工程(第二批)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嫩江镇既有建筑立面节能改造工程(第二批)监理已由嫩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15年嫩江镇既有建筑立面节能改造工程(第二批)的批复》(嫩发改发[2015]7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嫩江县房产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70%、自筹3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嫩江镇。
2、建设规模:既有建筑立面节能改造共26栋楼,既有建筑立面节能改造114867m2。
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1826.98万元。
4、计划工期:87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8月4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0月30日。
5、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6、标段划分:不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省 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凡在省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不合格的以及没有参加信用评价的监理企业,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凡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监理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凡投标监理项目机构中人员的岗位证书与投标企业不符的不得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外省进入我省的企业,必须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购买企业锁),自行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 http://www.hljztb.com/)报名,按照招投标监管系统的要求内容如实申报;本项目投标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2015年7月31日(开标前一小时内),在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黑河市建设局一楼龙滨路21号)现场签字确认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黑龙江工程招标网(http://www.hljztb.com/、招标公告附件形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31日14时30分,地点为: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黑河市建设局一楼龙滨路21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嫩江县房产管理局
地 址:嫩江县育才大街60号
联 系 人:刘红杰
电 话:18724561118
招标代理机构: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河市龙滨路21号
联 系 人:张文斌
电 话:0456-8267345
201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