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嫩江镇既有建筑立面节能改造工程(第二批)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1105G15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嫩江镇既有建筑立面节能改造工程(第二批)已由嫩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15年嫩江镇既有建筑立面节能改造工程(第二批)的批复》(嫩发改发[2015]7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嫩江县房产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自筹注,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70%、自筹30%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嫩江镇。
2、建设规模:既有建筑立面节能改造114867m2;其中一标段:地铁1号楼、地铁2号楼、地铁3号楼、宾馆新楼,改造面积11680m2,二标段:移民办楼、文体局楼、立新楼,改造面积16414m2;三标段:五金商店楼、物价局1号楼、化建小区楼,改造面积15040m2;四标段:华强楼、烟草小区楼、清饮社楼,改造面积14700m2;五标段:福满3号楼、老嫩江镇楼、嫩江旅店楼,改造面积10723m2;六标段:农业推广中心楼、人民银行1号楼、人民银行2号楼,改造面积10450m2;七标段:公安局厢房楼、收费所1号楼、收费所2号楼,改造面积13320m2;八标段:机械厂住宅楼、宇翔1号楼、宇翔2号楼,改造面积16040m2;九标段:老广播局楼,改造面积6500m2。
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1826.98万元;其中一标段:171.63万元,二标段:187万元,三标段:206.29万元,四标段:227.93万元,五标段:220.05万元,六标段:224.58万元,七标段:217.36万元,八标段:179.99万元,九标段:192.15万元。
4、计划工期:2015年8月4日开工,2015年10月30日竣工。工期87日历天。
5、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6、标段划分:划分为九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金保障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工程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凡在省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中不合格的以及没有参加信用评价的建筑业企业,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凡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凡投标项目班子中注册建造师、工长、质量检查员、安全员、造价员、技术负责人的岗位证书与投标企业不符的不得参加投标。
3.5 本项工程可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允许中两个标段。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外省进入我省的施工企业,必须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购买企业锁),自行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 http://www.hljztb.com/)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6月30 日至2015年7月6 日,按照招投标监管系统的要求内容如实申报,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名的企业,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投标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开标前一小时内,在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黑河市建设局一楼龙滨路21号)现场签字确认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黑龙江工程招标网(http://www.hljztb.com/、招标公告附件形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工程量清单光盘2015年7 月13日至2015年7月14日在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清单光盘每张(一正一副)100元,投标人在领取工程量光盘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标段:2015年7月27日9:00分,2标段:2015年7月27日14:30分,3标段:2015年7月28日09:00分,4标段:2015年7月28日14:30分,5标段:2015年7月29日09:00分,6标段:2015年7月29日14:30分,7标段:2015年7月30日09:00分,8标段:2015年7月30日14:30分,9标段:2015年7月31日09:00分,地点为: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黑河市建设局一楼龙滨路21号)。开标时查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建造师)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证件不符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按自动退标处理,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其他
招标控制价及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等,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招标公告附件形式)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查阅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嫩江县房产管理局
地 址:嫩江县育才大街60号
联 系 人:刘红杰
电 话:18724561118
招标代理机构: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河市龙滨路21号
联 系 人:张文斌
电 话:0456-8267345
2015年6月30日
注:本项工程政府投资70%、自筹30%,其中自筹部分由中标人按中标价的30%自行向业主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