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 S150630039 )
一、建设单位:洞头县大门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称:洞头县大门镇生活污水治理(Ⅱ、Ⅲ、Ⅳ标段)工程
三、工程地点:洞头县大门镇
四、工程概况:共分三个标段,Ⅱ标段工程概算372.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3.55万元;Ⅲ标段工程概算392.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3.84万元;Ⅳ标段工程概算301.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5.32万元;
五、招标内容、范围:主要内容为大门镇乡村的生活污水治理、砼路面拆除和修复及化粪池建设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六、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七、招标工期:Ⅱ标段90日历天,Ⅲ标段90日历天,Ⅳ标段90日历天;
八、资质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
3.业绩要求: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九、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十、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文件每套价格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集中购领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 6月30日至2015年7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00,下午15:00-17:30,地点:洞头县行政审批大楼二楼(新城大道335号),其他购领标文时间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本工程实行不记名制度出售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
3、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也可在投标截止日前到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tggzy.com)工程在线服务栏目下载;答疑网址同上;交易证刷卡、投标保证金提交严格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一. 注意事项:具体招标事项详见各标段的招标文件为准。
十二、招标单位联系人 应先生 电话: 13989775780
代理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0577-63367770
十三、中心咨询电话:0577-63383208
洞头县大门镇人民政府
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