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2015-ZS
|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集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厦门市集美北部天安路78号四楼
0592-6065075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361004)
单位电话:0592-2202255、2207755(总机)
单位传真:0592-2212277、2231155
|
|
采购项目名称:
|
垃圾压缩设备
|
|
来源:
|
非市级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垃圾压缩设备,1套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登记,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基本资格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做出书面声明: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资格证明文件;
1.2 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者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务登记证书、纳税证明及社保缴交证明等);
1.3 提供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 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3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供应商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投标资格状态的书面声明。
1.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时间:即日起至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
采购文件售价:
|
100 元/套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15-7-21 9:30:00
|
|
开标地点:
|
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厦门市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集中交易中心325室“开标厅”)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
|
其他:
|
一、E - mail:xm2202255@163.com
收款人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4100020038000000922
开户行:厦门工行鹭江支行
三、标书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收款人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 帐 号:12 9470 1001 0001 0257
开 户 银 行:兴业银行厦门莲花支行
四、报名及缴交其他等费用时,投标人应提供纳税人代码。
|
|
采购补充通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