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垃圾压缩站设备采购项目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垃圾压缩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0724-1501A24N1649,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5年07月01日至2015年07月07日五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编号:0724-1501A24N1649。
-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垃圾压缩站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09999(其他专用设备)。
- 采购预算:141.0000万元。
-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交货期1垃圾中转站配套设备2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45_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详细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包含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只采购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是指不需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已在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内的产品)。 - 供应商资格:
1.1.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1.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1.3. 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及《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详见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1.4. 如投标人非设备生产厂家,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文件;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包;1.6. 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1.7.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1 )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2 )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07月01日起至2015年07月20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21日(星期二)上午9:30。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3号会议室。
- 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21日(星期二)上午9:30。
-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3号会议室。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谢伟立 | 采购人联系人: 巴先生 |
| 电话:020-87768198 | 电话:84986341 |
| 传真:87673286 | 传真:84986341 |
|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 联系地址:广州南沙开发区港前大道1号S4区 |
| 邮编:510080 | 邮编:511458 |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 |
| 帐号:120905690610808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