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一烧冷筛电除尘器等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再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包钢炼铁厂一烧冷筛电除尘器改造工程、2#机尾电除尘器改造工程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BJ-ZB-201506-A090101-001R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此次招标包括除尘系统的拆除、整个除尘系统(从除尘器入口喇叭口到排放烟囱之间所有设备、管道、土建及高低压电控等)的设计、采购订货、制作、安装及调试。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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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工期及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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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烧车间冷筛65㎡电除尘器改造 |
2套 |
详见招标文件及 技术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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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机尾90㎡电除尘器改造 |
1套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人民币。应具有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等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良好的资金能力。
3.5具有近二年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6日(北京时间每日9:00至11:30,14:00至16:30)到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办公室报名登记,并洽购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售价:标段1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标段2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2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包钢厂区支行
账 号:1500 1716 6800 5250 0347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施工等相关资质。【提供以上全套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A4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609房间。
5.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递交至上述地点,谢绝邮寄。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钢设备备件供应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西副楼5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472-2189486
招标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116房间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472-2189621
传 真:0472-2189623
电子邮箱:bgzbzx@163.com
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201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