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职工培训楼节能改造(项目名称)已经 新运规财(201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乌鲁木齐市 ;
2.2. 工程建模: 12756.9平方米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件,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资质名称为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职工培训楼节能改造全套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作内容。 ;
2.4. 工期要求: 计划开竣工日期: 2015年8月10日 至 2015年9月29日 总工期: 50 天 (日历日);
2.5.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
3. 投标人报名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网上报名 。
投标报名截止日期为 2015年7月7日19时(北京时间,下同)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专业承包企业 防腐保温工程 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需合格有效);
4.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7月10日 至 2015年7月1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 10 时 至 0 时, 下午 19 时 至 0 时, 到 乌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14楼招标部(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押金每份 0 元。
6. 评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估标准: 最低投标价 。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地址:乌市扬子江路224号 邮编:830000
联系人:黄勇 联系电话:15276610867 传真:0991-464694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夏14楼) 邮编:830000
联系人:高顺子 联系电话:15160966815 传真:0991-4605577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妇女干部学校十楼、十一楼(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南侧) 邮编:830002
联系人:杨兴中 联系电话:0991-8867408 传真:0991-8867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