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奉贤区十家养猪场污水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A. 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
B. 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规行为;
C.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奉贤区十家养猪场污水委托管理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20150630-1563(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
3、预算编号:18-15-1118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1) 主要服务内容为十家养猪场污水委托管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预算金额:240万元。
5、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6、交付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07-0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07-21,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4、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需加盖电子公章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07-28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07-28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1588弄A3楼1805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1588弄A3楼180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招标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其他事项
于2015年7月21日下午13:30-16:30至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88弄A3楼1805室领取招标文件,500元/本。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委员会(本部)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8号 地 址: 陕西北路917号
邮 编: 201499 邮 编: 201400
联 系 人: 施志刚 联 系 人: 金惠峰
电 话: 021-67189241 电 话: 18964949159
传 真: 021-67189241 传 真: 021-60898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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