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制氢装置氧化锌脱硫剂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用户单位是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涉及1个品种。
本次招标为:氧化锌脱硫剂,数量16.5立。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结算方式:见代储协议文本。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
交货期:按商务合同执行。
出现问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1、要求为生产企业,提供资质如下:
(1)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的项目要包含有投标产品或产品类别,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以上;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需提供2013-2015年度在中石油、中石化或中海油的制氢装置中成功使用的业绩表,至少一份,提供使用单位出具的使用报告并加盖公章,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已列入大庆石化公司合格三剂供应商名录的投标人,以此名录为业绩证明材料。
2、无不良记录;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招标文件由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每套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招标资料费及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号汇出,存入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石化支行
帐 户 名: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 26902000064940000018
招标资料费及投标保证金存入后须持银行存单证明至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212房间换取收据及发票。
2、招标公告发布/发售时间:2015年7月2日-2015年7月8日,上午8时0分-11时30分 ,下午13时30分-17时。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5房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下列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标书费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司公章)/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23日14时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贰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电汇。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间:2015年7月23日14时0分;
开标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招标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邮 编: 163714
联 系 人:王丽华
电 话:0459-6707463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卧里屯 邮 编: 163714
联 系 人:李莉
电 话:0459-6767706 传 真:
电子邮件:lili01-ds@petrochina.com.cn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