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经济开发区采购中心 受 鞍山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管理中心 委托,对 “ 三轮电动保洁车 ” ( 采购项目编号:JKCG-2015-A003 )进行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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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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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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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最高限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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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电动保洁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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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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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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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 所投产品须为中国现行关境内企业生产或加工的产品;
6. 供应商在辽宁省境有完善的维修内设服务体系(售后服务站),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7.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所投产品须为正品行货。
8. 投标企业需为生产厂家。
三、资格审查:
本项目报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要求携带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报价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1 . 报名地点: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401室(地址:鞍山市千山区建设大道709号),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需出示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 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领取招标文件), 以上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投标。
3.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领取: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7日 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在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401室采购中心领取(自带U盘) 。 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地址:鞍山市千山区建设大道709号
五、采购公告发布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 7月 8日 9: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401室,届时请参与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谈判采购会议。
七、响应文件的送达: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 本项目有关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采购中心
地 址:鞍山市千山区建设大道709号401室
联 系 人:高嵩 电 话:0412—8486629
邮政编码:114001 传 真:0412—8486629
E-mail :55881500 @qq.com
鞍山经济开发区采购中心
二 〇 一五年七月一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