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5 —158号)
上虞区上浦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的上虞区(地点)上浦镇夏家埠村凌湖自然村排涝河砌石(凌湖大浦村庄段垃圾河整治)工程,于 2015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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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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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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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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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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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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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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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正大港道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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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岳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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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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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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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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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舜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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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睿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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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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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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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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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舜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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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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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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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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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2015年 7 月 3 日 10 时至2015年 7 月 8 日 10 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虞区上浦镇人民政府
2015 年 7 月 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