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涿鹿县2015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己由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审批招核[2015]00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省配套资金、群众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总投资109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54万元,省配套资金218万元,群众自筹218万元 ,招标人为涿鹿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YCZB2015-20
工程名称:涿鹿县2015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工程内容:该工程涉及45个行政村,需建设45处工程,其中打井及配套14眼、建设机井房14间、建设蓄水池39座,引泉工程17处,管道铺设15.25万米。
建设地点:涿鹿县15个乡镇45个行政村
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招标
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内向招标提交成果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质,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至 2015 年 2 月 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华大街7号鑫水园2号楼3单元1101) 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2)单位介绍信;(3)资质证书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装订成册)。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3 月 16 日 9 时30 分,地点为张家口市桥西区明德北明德苑4号楼7号(桥西检察院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为自行踏勘,本次招标不举行投标预备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