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县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暨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彭山县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暨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发改农经[2011]134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眉山市彭山区城乡节水供水排水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地方配套及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眉山市彭山区城乡节水供水排水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农经[2011]134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40605010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坤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彭山县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暨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2.2 项目业主:眉山市彭山区城乡节水供水排水管理站
2.3 项目地址:彭山区
2.4 项目主要建设规模:解决1.12万农村人口和2.6万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主要建设内容为:兴建供水工程7处。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施工 1个标段:监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管道生产厂家具有管材管件的生产供应能力,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PE管材管件)卫生许可批件,近三年(2011年至今)至少已完成1个(施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2011年至今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联合体单位不能超过1个,联合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各自权利义务。
本次招标监理标段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2 月 12 日至 2015年 2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在四川坤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获取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3 月6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眉山市彭山区城乡节水供水排水管理站
地 址: 眉山市彭山区彭祖大道三段182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28- 37635706
传 真: 028-37633751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坤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眉山市外滩湖滨路南二段76号三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28-38197777
传 真: 028-38197777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5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