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凌云县万洁垃圾清运有限公司的委托,于2015年2月11日就《5吨级移动式垃圾压缩车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5吨级移动式垃圾压缩车采购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5-J1-017-GC
三、项目的简要说明:一辆5吨级移动式垃圾压缩车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四、公告日期:2015年2月3日
五、成交公告日期:2015年2月12日至2015年2月26日(七个工作日)
六、评审(谈判)时间:2015年2月11日下午15时00分
评审(谈判)地点:百色市城北二路14号凤凰城1栋301号
谈判评委小组成员名单:黄涤新(专家评委)、黄艳玲(专家评委)、姚秀彭(业主评委)
七、成交候选供应商名称:
第一成交候选人: 武汉市汉福专用车有限公司
交 货 期:签订合同后10天内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379800.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 湖北信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0天内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捌万肆仟元整(¥384000.00元)
八、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农 工 联系电话:15878633100 0776-2981955
采购人联系人:何晓峰 联系电话:13877659880
九、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联系人:农工 质疑电话:0776-2981955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