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MVR  防腐    ups  过滤器  风机  生态监测  锅炉  布袋   

南通市崇川区环卫处8吨自卸式污泥车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江苏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5-07-07 09:16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江苏

 注意:发布人未在本站注册,建议优先选择VIP会员
详细说明

南通市崇川区环卫处 为满足生产作业的需求,就其处所需的“8吨自卸式污泥车”的采购项目,决定以单一来源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拟定供应商为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

公示期: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 13日

特此公示。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 18806297798

江苏三师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2015年 7月 6日

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则进入单一来源谈判采购程序。

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函

南通市崇川区环卫处 对以下项目拟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组织采购。现邀请单一来源供应商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对项目进行谈判。

一、项目名称: 南通市崇川区环卫处8吨自卸式污泥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CCCG201552(JT19)-4

三、项目预算: 45万元

四、项目需求: 详见附件

五、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1、谈判文件接收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 2015年7月14日上午9:00时。

2、谈判地点: 南通市青年东路94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10楼1004会议室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谈判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18806297798

六、供应商谈判时需携带的材料

1、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委托书,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3、供应商简况、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2年来与本项目相似的成功案例(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带原件备查);

5、实施计划与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公章);

6、详细的 报价依据 清单 (加盖公章);

7、投标文件。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牢固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活页或拉杆夹装订,否则不予接收。谈判文件上要明确标注供应商全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谈判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公章。

七、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 玖仟圆整(9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仅限汇票、本票的形式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南通市崇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银行账号:4715 5820 2486

开户银行:中行和平桥支行

3、未按要求提供谈判保证金的,不具备谈判资格。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1)谈判开始后撤回其谈判文件的。

(2)成交后不按通知规定的时间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谈判保证金待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八、谈判原则

1、供应商参加谈判时,不按本邀请函第六点要求提供齐全谈判材料的,将被拒绝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2、谈判小组查验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谈判文件响应采购需求程度及偏差程度。谈判小组应遵循物有所值和价格合理的原则商定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然后集中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进行谈判,供应商第一次报价超项目预算的不予接收,谈判报价原则上不超过3次,超出商定的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本次谈判予以终止。

3、谈判成功后由谈判小组出具成交报告。

九、发出成交通知书 

崇川区财政局委托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合同签订

1、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合同。签订采购合同一式三份(采购单位、供应商、财政局采购科各一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十一、验收与付款

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支付款项的依据。并按规定和约定的时间及时支付货款。

十二、费用

1、供应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单一来源谈判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成交人应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以成交额的 1.5% 收取,不足3000.00元以3000.00元计收。该费用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送达后3天内一次性付清。

附件:附件+环卫处8吨自卸式污泥车采购项目++2015-7-6+崇川区环卫处+

江苏三师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2015年7月6日


更多>同类招标项目
网站首页  |  版权声明  |  中节能周边  |  中节能样板间  |  中节能相册户型  |  联系方式  |  中节能相册  |  中节能动态  |  中节能科技园价值体系  |  中节能科技园介绍  |  2019第二十届中国环博会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14016788号-9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