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国家物资储备局深圳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国家成品油储备能力建设深圳工程环境评价、水土保持评价项目 [招标编号:TC15941A8-1]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 采购内容:
1.1 项目内容:
包1:国家成品油储备能力建设深圳工程环境评价项目
包2:国家成品油储备能力建设深圳工程水土保持评价项目
本项目共分为环境评价、水土保持评价二个包,投标人须分别对各包进行投标。
1.2 项目类别:服务类。
1.3服务期:至采购人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止。
1.4服务地点:广东省深圳市。
2. 合格的投标人:
包1:
2.1 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核发的甲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采购人邀请的供应商的投标。
包2:
2.1 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3 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甲级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采购人邀请的供应商的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获取时间:2015年2月12日至2015年3月3日,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广州市北较场路19号金鹰酒店8楼;
价格: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2015年3月4日上午9:00时至9:30(北京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3月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接收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递交地点:广州市北较场路19号金鹰酒店8楼会议室。
5.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2015年3月4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广州市北较场路19号金鹰酒店8楼会议室。
6.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徐永东、徐质纯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5-82231163、0755-82250448
采购人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路国贸商住大厦13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北较场路19号金鹰酒店8楼;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20-83541220;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3544503;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zhongzhaogz@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