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幸福南路7号 联系方式:0535—3387937
二、代理机构: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开发区珠江路32号烟台留学生创业园区3号楼A区409室
联系方式:0535—6380587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公告
四、项目名称: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工业园公用工程回用水二期项目
招标编号:WHYT/B-D02-2015-001
五、招标范围: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工业园公用工程回用水处理装置二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址: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大街59号万华烟台工业园
建设规模:二期扩建增加规模按超滤(UF)处理水量18720 m3/d(即净产水量780 m3/h),反渗透(RO)处理水量36000 m3/d(即进水水量1500 m3/h),整体回收率≥85% (纯水产水量≥30600 m3/d,即1275 m3/h)设计。其中,MBR产水水量17280m3/d(720m3/h)。
机械竣工日期:2015年11月30日 调试完成日期:2016年1月30日
详见本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ISO质量认证体系9001:2000或相当的质量认证;
2)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符合国家要求的甲级设计资质,投标前招标人要进行资格预审;
3) 投标人或主要施工分包商(如果有)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近五年具有在建和已建成的工艺类似的为石油化工、医药类废水处理装置配套的回用水处理EPC业绩或经招标方认可的类似回用水EPC业绩;
特别说明: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全部项目的证明材料应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及相应声明文件、授权书原件,上述全部证明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交。
七、招标文件发放: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投标。
招标人于2015年02月12日到2015年02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在烟台开发区珠江路32号烟台留学生创业园区3号楼A区409室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文件的发放不采用邮寄方式。
领取招标文件的人员需携带的证明资料: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5年03月05日09:00(北京时间)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九、投标和开标地点
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大街59号万华烟台工业园采购楼会议室
十、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鹏 电话:0535-3387937 邮箱:yangpeng@whchem.com
代理机构: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明实 电话:0535-6380587 邮箱:yms96970@126.com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