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保税施工[2015]02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4x 75t/h锅炉房热电联产发电改造项目—烟气脱硝工程—锅炉本体及附属改造 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保管批【2014】18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6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空港经济区4x 75吨锅炉房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烟气脱硝改造工程,需要对锅炉本体及附属设备进行改造,以满足脱硝要求。 要求满足:锅炉排放NOx<400mg/Nm3,有合适的SNCR反应温区,项目投资约6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次招标为天津空港经济区4 x 75吨锅炉房热电联产发电改造项目—锅炉本体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改造内容为差速循环流化床锅炉局部改造,适应脱硝系统的运行、降氮燃烧改造及配套风机配电柜及相关配套改造
2.4
工期要求:2015年04月10日 至 2015年08月1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 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具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间内;5、具备在有效期间内的国家或地方颁发的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6、具备在有效期间内的国家或地方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制造许可证;7、具备锅炉安装一级资质;8、本项目配置项目经理要求:正项目经理1名: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副项目经理1名: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安全项目经理1名: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不限,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安全项目经理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外地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在投标时必须完成进津备案手续;9、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进津备案通知书;10、开标时须具有天津空港经济区《建筑业企业入区施工资质核验证》并完成项目备案或年度备案(办理电话022-84906622);11、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1、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2)有天津空港经济区规建局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3)在招标人或天保控股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发包的项目中有诉讼情况、不良业绩(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存在无故进度拖延的情况);(4)近三年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可在检察机关查询);(5)在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有多次中途退出投标等不良行为。 ,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1-2014)内具有达到或超过本工程规模的锅炉改造业绩。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02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 年 2 月 12 日 至 2015 年 2 月 17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02月25日至2015年03月0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田林(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东十一道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王文杰 电话:84865515
传 真:84865515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燕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金融中心5-401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孙鹏 电话:15900258164
传 真:24893766
日期:2015 年 2 月 12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崔志国
电话:84906266传真:84906751电子邮箱:cuizg@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168号融和广场6号楼1门202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刘卫民、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