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
采购项目编号:NY2015CG010024
采购人:宁远县湾井镇政府
采购项目名称:宁远县湾井镇政府环保型垃圾焚烧炉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25-30吨小型环保型垃圾焚烧炉
二、 采购货物说明:
小型环保型垃圾焚烧炉
1 、炉膛内温度达到850°-1000°。
2 、热能利用:焚烧炉运行时,每小时每吨垃圾可产生70°-80°热水8吨。
3 、出具权威的国家二噁英及常规项烟气检测报告,须以用户当地的实地检测报告为准,报告内各项烟气指标需达到国家2014-7-1实施的最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4 、采用先进的低温等离子催化系统和化学氧化系统。
三、本次采购预算控制数:人民币40万元。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随着我县农村经济社会的逐步发展,农村中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生活环境,为了从根本上改变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进一步巩固新农村建设的成果,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多次考察论证,一致决定采用南京伟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小型环保型垃圾焚烧炉处理垃圾,拟对宁远县湾井镇政府环保型垃圾焚烧炉采购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五、供应商名称:
南京伟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南京伟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型环保型垃圾焚烧炉炉膛内温度达到850°-1000°,焚烧炉运行时,每小时每吨垃圾可产生70°-80°热水8吨,采用先进的低温等离子催化系统和化学氧化系统,已通过国家二噁英及常规项烟气检测,各项烟气指标均达到国家2014-7-1实施的最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在国内安装环保型垃圾焚烧炉数量达到70台以上,并且用户反映良好,设备运行正常。经专家组讨论一致建议:宁远县湾井镇政府环保型垃圾焚烧炉采购项目由南京伟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胡红军 工作单位:宁远县环保局 职称:环境工程师
专家姓名:胡勇军 工作单位:宁远县环保局 职称:环境助理工程师
专家姓名:王友祥 工作单位:宁远县爱卫办 职称:省爱卫专家
七、本公告有效期从2015年2月12日至2015年2月17日。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名称:宁远县湾井镇政府
联系人:何俊 13874355999
2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姜先生 13874648351
3 、财政监管部门
名称:宁远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46-7225128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监管部门。
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2 月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