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6日,我中心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15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了依法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共有5家投标单位报名参加。
2015年7月16日13:30时,中心组织了开标会议,有4家投标单位到会参加竞标。经3名专家评委精心评审, 具体情况如下:
1、长春市建设监理公司的投标文件副本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骑缝处加盖公章,属于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情况,其投标无效;
2、中标排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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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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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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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天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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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国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现就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如对此评标结果存在质疑,请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质疑。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五年七月十七日



